在自家門口貼標語也不行 香港婦人觸「國安法」表證成立
她貼「光復香港」「驅逐共產黨」 事隔兩年被追究
【陳家豪/綜合外電、中央社】香港1名61歲婦女2024年在住所張貼印有「光復香港」等字句的紙張,事隔兩年被追究「煽動」名,指她違反「港版國安法」,案件今天在法院開審,法官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香港《明報》新聞網站報導,被告是退休人士楊秋琪,被控於2024年3月23日至11月4日期間,在其新界天水圍住所大門及窗戶張貼的紙張,上面印有港英旗幟,並寫上「驅逐共產黨」、「光復香港」、「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字句,涉嫌觸犯「明知而發布或展示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遭控煽動憎恨 報導指她思覺失調
據報導,被告親自應訊,沒有法律代表,法官曾提出為被告索取醫療報告,並問被告是否明白內容,但被告不同意。最終,法官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在香港「明知而發布或展示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罪行。
楊女今年8月首度在法院出庭時,多次聲稱「我沒犯罪,他們冤枉我。」最後被法官裁定收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小欖主要收押需要精神觀察丶治療丶評估或特別心理服務的男女犯人及羈留者。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