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澎湃新聞報導,遼寧省男子潘永嘉1996年因涉嫌走私,被大連警方逮捕。警方除了到他家將走私物品抄走之外,還將他家中的2859公克黃金也扣押走,只給了一張簡略的單據。


潘永嘉表示,他的妻子當初花了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3.3萬元)將他交保出來。這30年來,他沒有收到任何審訊的通知、案件進度通知書,也沒有官方通知他去開庭,他甚至不確定,是不是真的有立案,還是警方只是藉機來抄家?至於合法的黃金,當然沒有發回了。


就這樣過了30年,潘永嘉終於忍不住了,今年年初向當年的警局申請退回被扣押的黃金。萬萬沒想到,當地警方的回覆竟然是全案「超過時效」已作廢,連黃金的下落也沒提。


潘永嘉無奈,委託律師向警方提出賠償要求,並將事件透露給媒體。經過媒體報導,中國網友為之嘩然,質疑這是當地警方「明搶」,以搜查之名行「抄家」之實,甚至懷疑全案根本沒立案。而當初抄走的合法黃金,竟然就這樣人間蒸發了。


由於事情鬧大了,當地警局的上級單位做出裁定,要求當初扣押財產的警局必須「嚴肅處理」,找回黃金。


澎湃新聞報導,6月12日當地警局發布通告,經過和諧商談,全案已與潘永嘉達成和解。至於,和解的具體條件以及黃金是否退回、退回多少,均未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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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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