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頭條新聞》報導,連男與陳女2024年5月訂婚,之後舉辦婚禮並登記,男方依照當地習俗,給付聘金、首飾,加上婚宴開銷等,為結婚花費超過72萬元人民幣。

但婚後陳女就以工作為由,長期住在其他縣的出租屋,每周僅回家一次。對於連男要求同房,她則以各種理由拒絕,如果連男親密接觸,她就開始出現嘔吐等生理排斥情況。因此結婚至今,兩人從未有過一般夫妻生活,連男多次溝通無效,於是提出離婚,要求女方歸還及支付結婚開銷。

陳女的父親表示,兩人婚前健康檢查都沒問題,女兒也不是不願意和女婿在一起,但因為心理障礙,才導致同房過程不順利,並不是故意拒絕。他表示,聘金等早已退還給小倆口,只是女婿拒不承認,而婚宴等本就不應該由女方負擔。陳女則表示,離婚可以,但不能接受退款,一切等法院裁定。

作者簡介

劉育良

我,那年,走入油墨的世界;我,如今,遊盪網路的領域。看著奇聞異談、聽著詭辯欺瞞,有些事情似乎值得看看....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馬英九要興訟追究蕭旭岑 律師:恐被迫精神鑑定成最大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