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少年宣稱「成功製造炸藥」 遭港警拘捕恐關14年|壹蘋新聞網

12歲少年宣稱「成功製造炸藥」 遭港警拘捕恐關14年

記者 綜合報導
【施養正/綜合報導】香港一名12歲少年近日在社群發布影音,宣稱自己成功自製出炸藥,實驗地點更是在公共的橋下。警方接獲檢舉後,4日依法將他逮捕,若少年被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4年監禁。
少年宣稱白色粉末為自製炸藥。翻攝畫面
少年宣稱白色粉末為自製炸藥。翻攝畫面

香港01報導,香港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署理總督察蔡定光表示,警方4日接獲民眾檢舉,指稱有人在社群平台上公開發布進行化學實驗的片段。並公然聲稱正在製作炸彈,且暗示已成功。警方對此高度重視,隨即交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二隊接手。

蔡定光說,經深入調查後,警方當天在將軍澳區以「企圖製造炸藥罪」拘捕一名就讀中學一年級的12歲少年。隨後搜查他位於將軍澳區的住所,查獲一支手機、一台平板電腦及打火石等。

蔡定光指出,少年進行化學實驗的地點位於一座橋下,該處雖然偏僻,但緊鄰公眾休憩處及慢跑道,所幸事件未造成傷亡或財物損失。然而,若實驗過程失控,後果將不堪設想。

他表示,警方斥責少年在完全沒有穿任何防護衣物的情況下,於公共場所漠視自身、他人安全進行實驗。還在網上發布照片,稱照片中的白色粉末為已製成的「炸藥」。

蔡定光強調,製造炸藥不論成功與否、數量多少、威力大小,都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55條,任何人製造爆炸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4年監禁;而根據該條例第54條,任何人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20年監禁。

跨部門反恐專責組署理警司利子津則表示,警方近期留意到自我激化在全球有年輕化趨勢。任何地方、背景的青年,都有機會受到極端思想影響,甚至進行涉恐、涉暴的行為,而在防範自我激化的工作上,家長與老師的角色都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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