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天眼新聞》報導,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遷移他人母親墳墓的侵權糾紛,判決指出,一對曾氏兄妹之前趁著清明節上山掃墓,但原本母親墳墓的位置,卻變成了其他人的墳墓,母親墳墓已經不知去向。
兄妹倆報警並找村委會協會,確認了佔據母親墳墓原址的,是一名張姓村民的先人的墳墓,張男坦言是自己把曾氏兄妹母親墳墓移走,但拒絕把墓移回來。
張男表示,自家在該處本來就有一座墳墓,與曾氏兄弟母親的墳墓相鄰,自家墳墓之前修繕時,以為旁邊是沒人管的無主之墓,也詢問過其他村民,都沒人知道墳墓埋葬的是誰,所以就把那座墳墓移走了。而且墳墓現在已經砌磚圍護,所以拒絕讓曾氏兄妹母親的墳墓遷回來。
兄妹倆憤而提告,要求張男賠償毀壞墓地、墳新安置墳墓等費用,法院最終判決曾男必須賠償兄妹共2.8萬元人民幣(約13萬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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