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港媒報導,黎智英與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因違反大樓租用契約,2022年被判詐欺罪成立,分別須服刑5年9個月和1年9個月。2人不服提出上訴,香港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天裁定撤銷黎與黃的定罪與刑罰。

報導指出,壹傳媒此前一直租用官方資助科技園公司工業用地作為總部大樓之用,當局其後懷疑壹傳媒沒有遵守租用契約,把部分空間轉租給第三方、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黎、黃2人之後遭到起訴,被控違反當初與科技園公司簽訂的租約。

雖然欺詐罪名獲得洗清,78歲黎智英因觸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本月初被高院判處20年刑期,出獄時將成96歲老翁。由於詐欺罪名被撤銷,黎服刑時間可提早計算,有望較早提前出獄。至於未因國安罪被判刑的黃偉強,不久前已服完1年9個月詐欺罪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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