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香港國安法案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被判6年9個月|壹蘋新聞網

涉香港國安法案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被判6年9個月

綜合報導
【國際中心/綜合外電】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及前蘋果日報3家公司先前被判觸犯國安法罪名成立,香港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刑期,除了黎智英被重判20年,其餘8人包括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被判6年9個月、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7年,以及前總編輯羅偉光等人,分別被判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刑期。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中)遭重判20年。美聯社資料照片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中)遭重判20年。美聯社資料照片

中央社報導,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黎智英被判刑20年,為各人之中刑罰最重者。


其餘各人刑期分別為前律師助理陳梓華6年3個月、「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7年3個月、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6年9個月、前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10年、前總編輯羅偉光10年、前社論主筆楊清奇7年3個月、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10年、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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