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報導,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黎智英被判刑20年,為各人之中刑罰最重者。
其餘各人刑期分別為前律師助理陳梓華6年3個月、「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7年3個月、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6年9個月、前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10年、前總編輯羅偉光10年、前社論主筆楊清奇7年3個月、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10年、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7年。
火線話題 | 重判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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