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報導,美國科技業富豪馬斯克今天向法院遞狀要求人工智慧開發商OpenAI和微軟賠償他最多1340億美元(約新台幣4.2兆元),稱是兩公司從他對OpenAI初期支持所獲「不當得利」。
路透社報導,馬斯克在訴狀中說,他2015年參與創立OpenAI後,這家公司從他做出的貢獻獲利了655億至1094億美元,微軟(Microsoft)則從中獲利了133億至251億美元。
2018年離開OpenAI的馬斯克,指控這家熱門聊天機器人ChatGPT開發商在一次備受矚目的重組行動中轉為營利實體,違背了創立宗旨。
位於美國加州奧克蘭(Oakland)的1名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本月稍早裁定,馬斯克控告OpenAI和微軟的案件交由陪審團審理,預計4月開庭。
馬斯克在訴狀中表示,他在OpenAI早期種子資金中貢獻了約3800萬美元(約新台幣12億元)或60%,幫助其招募員工、使其創辦人能與重要人脈牽線,還讓這項開發計畫在初創時期具有可信度。
訴狀寫道:「如同新創公司早期投資人可能實現的獲利比起初投資規模大許多量級,OpenAI和微軟已賺取的不當獲利也比馬斯克先生的最初貢獻大許多,而如今他有權要求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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