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導,譯音分別為馬永旺(31歲)與妻子劉雅雪(30歲)的被告自中國,各承認一項偽造文件企圖欺騙的控狀。法官作出判決時,一併將馬永旺的另外四項指控、以及劉雅雪的另外兩項指控納入考量。
兩人今年9月2日入境新加坡,原定9月5日離境,其間下榻芽籠一家酒店。受害者是一名在本地工作的23歲馬來西亞籍男子。
報導指出,9月3日下午5時,夫妻倆在裕群地鐵站一帶遇到受害者後上前搭訕。男被告用假名謊稱兩人來自香港,稱身無分文、銀行卡無法提款,詢問受害者能否請他們吃一頓飯。
受害者答應後,帶他們到食閣用餐。期間,男被告稱急需800新加坡幣(約1.9萬元台幣)付酒店房費,但銀行卡隔天才能使用,詢問受害者是否能借他錢,並承諾稍後轉賬5500港元償還,受害者答應幫忙。
男被告要求受害者提供銀行賬號,再篡改轉賬截圖展示給受害者看。受害者後來發現款項尚未入賬,男被告便以需時處理的理由搪塞過去。
受害者深信不疑,從附近提款機提取800元現金交給男被告,但回家後檢查銀行記錄,發現並無任何錢轉入,隔天報警。警方在9月5日逮捕兩人,並將他們還押至今。
法院判處這對夫婦分別入獄11個月及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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