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錢還是留命?越南首富張美蘭不繳回犯罪所得 上訴遭駁回維持死刑
【周恩華/綜合外電】留錢還是留命?震驚世界、涉案金額高達304兆越南盾(約台幣3900億元)的越南史上最大金融詐欺案上訴審今天宣判,涉案人越南首富張美蘭(Truong My Lan)因涉嫌挪用公款及行賄,上訴被法院駁回,仍維持初審的死刑判決。
根據路透社報導,越南胡志明市高等人民法院今天判決,越南首富張美蘭罪證確鑿,讓國家損失重大,維持初審的死刑。不過,法院也留下伏筆,如果張美蘭繳出犯罪所得的四分之三(約台幣2925億元),那法院可能會從寬處理,改判無期徒刑,最少留住一命。
張美蘭原任越南房地產公司萬盛發集團(Van Thinh Phat)董事長,後來因為越南的反貪腐運動,被警方逮捕接受審判。
越南檢方指控,「張美蘭造成的後果,在越南司法史上前所未見,貪污金額也是空前龐大」,對越南社會、經濟與金融各方面都造成嚴重影響。
根據越南法律,張美蘭仍可上訴。不過,法院已經闡明曉諭,只有繳回移出、藏好的犯罪所得,才有可能換回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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