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金控及三商美邦人壽11月5日晚間共同宣布雙方董事會同意合意併購,併購完成後,玉山金的資產規模將突破新台幣5.8兆元,躍升為第5大上市金控公司,建構具備銀行、保險、證券三大業務獲利引擎的金控平台,雙方預計明年下半年完成合併。

不過媒體於10月24日至27日期間陸續報導玉山金參與投標三商美邦人壽的出價條件,消息曝光後,兩家公司股價在10月27日開盤後皆出現明顯波動。證交所11月7日以「未依規定即時澄清媒體報導」違反重大訊息處理程序,各處兩家20萬元違約金。

公平會表示玉山金控及三商美邦人壽合併案金額,已達《公平交易法》11條-1規定的事業結合申報門檻,依法兩家公司須在結合前要完成申報,但11月5日至今都未收到兩家公司遞件申請,也沒有任何來電詢問申報事宜。

公平會表示,須在事業結合前「完成申報」,是指兩家公司結合之前,須獲得公平會審議通過併購案,否則將依《公平交易法》開罰20萬元至5000萬不等罰鍰。

公平會強調,兩家公司遞件申請的所有資料須齊備,公平會才准予「立案」,自立案成立之日起算30個工作天進行審議,若有必要得延長60個工作天,審議期間共計90個工作天,若遞件申請的資料不全,公平會將不斷要求補件,直到補件齊全才算正式立案,立案後才會展開接下來的審查作業,進行准駁審議。

由於玉山金控及三商美邦人壽才因違反重大訊息處理程序,遭證交所各開罰20萬元違約金。公平會提醒,兩家公司事業結合前,須經公平會審議完成並做出准駁決議,若公平會決議「不禁止結合」,兩家業者才能進行併購,否則依法開罰20萬元至5000萬不等罰鍰,請業者提早向公平會遞件申請。

公平會說明,若事業體向公平會遞件時間太倉促,在公平會尚未核准前,逕自進行併購,又或是併購業者對外宣稱尚未完成併購,但實際已展開併購動作,屆時公平會將嚴查「實質有無完成結合」,因事業結合的樣態多又複雜,公平會的認定方式包括持股變動是否超過1/3、股東改變、董事是否完成改選等,公平會呼籲業者勿踩紅線。

此外,公平會指出,雖然玉山金控及三商美邦人壽目前尚未遞件,但依據玉山金控對外表示因沒有人壽及保險業務,因此併購三商壽,若以此角度分析,公平會屆時審查將從跨業「多角化結合」方向進行審查,另外所有事業體版圖併購,都可能涉及水平結合、垂直結合等,以及有無限制競爭等狀況,所以一切還是要等兩家公司遞件申請的文件內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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