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聲明全文:
大家好,我是詹姆士。
這段時間,關於與詹醬公司之間的爭端再度佔據新聞版面浪費社會資源,實非我所願。
身為公眾人物,我深知任何新聞都會影響身邊的所有人,所以很多事情我選擇忍耐與沉默,希望能夠回到司法程序處理。
但我也逐漸發現,如果有些事情沒有說清楚,就會造成誤解,因此,我決定把整起事情的始末,依照時間順序完整說明。
【2016 年公司法驗資事件】
2015 年左右,我開始籌備自己的食品品牌,和幾位朋友一起研發產品。
2016 年辦理公司設立時,會計師建議以200萬元作為公司資本額。當時我手邊沒有足夠現金,因此跟朋友借錢來完成公司成立的手續,在相關程序辦理完成後,因為我急著把錢歸還,就立刻把錢轉出。
當時的我並不知道這樣的做法違反公司法,但不熟悉法律,不能成為犯錯的理由。這是我的疏失,也是我在本案中向法院真誠承認錯誤的部分。
2016 年至2018年間,由於產品尚未完成,公司沒有營收,但期間我仍持續投入資金進行產品研發,直到2017年丘女士向我表達有意經營食品品牌,因此我們先簽下經紀合作,隔年丘女士才正式加入詹醬。
【2018 年我的研發費用已被認列股本】
為表達合作的誠意,合資前我將2015年至2018年間,詹醬相關所有的銀行流水、支出單據及帳務紀錄,全部提供給丘女士及她的會計人員檢視。
經過結算後,他們將我先前投入的研發費用認列為公司股本。丘女士也認為,我在產品研發上確實投入許多,雙方談定由我持有六成股份;至於認列後不足的部分,我確實已經補足,相關資料都有附件可以證明。
可惜的是,合作六年後,公司持續虧損,面對一間虧損千萬的公司,我認為應該及時止損,因此提出三個方案予丘女士,希望能夠好聚好散。
可惜的是,合作破局後,媒體上陸續出現不符合事實的指控,我也收到一封又一封的律師函,讓我疲於奔命。
以公司法的事件為例,這起事件發生在2016年,而丘女士是在2018年才正式入股詹醬,跟後來的合資爭議完全不同性質,而且我也是真實有出資,卻被片面解讀為「空手套白狼」。
觸犯公司法,是由丘女士的律師團隊提出檢舉,針對這件事,我真心為自己當年的錯誤道歉,也願意接受司法判決及負起應有的責任。
我會為自己做錯的事情負責,但對於我沒有做過的事情,我也希望能有機會,把事實說清楚。
其他還有一些說我獨自拿走YT頻道分潤、私接業配、私用詹醬員工等指控,以及前合作廠商投訴新聞,我都會在影片裡詳細說明。
最後,謝謝所有關心我的人,謝謝你們聽我說,只要還有人在看,我就會繼續煮下去。
本文依《新聞倫理政策》、《新聞規範》與《事實查核政策》採訪撰寫,如有疑問與指教請見《更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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