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老王說:「每個罪都有一個範圍,通常會判到最重,是這個人真的是可惡的狀況,惡性比較強烈,但以孫安佐這種行為,有點是那種想要炫自己很厲害,展現自己,吸引大家目光,像他這種情形,要判到無期徒刑,機率應該是滿低的」。

而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法老王表示,「地板價是7年,現在他就是只能自白、承認犯錯,來求取減刑,而供出槍枝來源,因此查獲,是可以減刑,這是必減,這樣可能可以判輕一點,之後再經過假釋,可以比較早出來」。

而孫安佐用火焰槍來滅鼠的理由,法老王認為:「除非他能證明自己的智識非常欠缺,不然一般來說,用這麼強烈的火焰槍來滅鼠,一般人應該會覺得不太合理,這個理由,可能法官會覺得有一點牽強。」

作者簡介

張瑞振

從事記者工作36年,先後任職《自由時報》、台灣《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主跑娛樂綜藝線、星座生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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