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拍「火焰片」!最嚴重恐無期 律師這樣說|壹蘋新聞網

孫安佐拍「火焰片」!最嚴重恐無期 律師這樣說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瑞振/台北報導】星二代孫安佐(改名孫健豪)日前在河堤測試自製「火焰噴射槍」還PO上網,遭檢警在其北投住處查獲改裝噴火裝置、改裝模擬槍等,警方初步鑑識這兩把槍之槍管並非模擬槍遭封,而是已經打通,目前已送刑事局進行鑑定,若具有殺傷力,恐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日後將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傳出恐被判無期徒刑;對此,律師法老王在《震震有詞》節目上認為這只是觸犯該法的量刑範圍,通常不至於會被判到最重。
孫安佐被認為有串供、滅證等之虞,被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
孫安佐被認為有串供、滅證等之虞,被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

法老王說:「每個罪都有一個範圍,通常會判到最重,是這個人真的是可惡的狀況,惡性比較強烈,但以孫安佐這種行為,有點是那種想要炫自己很厲害,展現自己,吸引大家目光,像他這種情形,要判到無期徒刑,機率應該是滿低的」。

而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法老王表示,「地板價是7年,現在他就是只能自白、承認犯錯,來求取減刑,而供出槍枝來源,因此查獲,是可以減刑,這是必減,這樣可能可以判輕一點,之後再經過假釋,可以比較早出來」。

而孫安佐用火焰槍來滅鼠的理由,法老王認為:「除非他能證明自己的智識非常欠缺,不然一般來說,用這麼強烈的火焰槍來滅鼠,一般人應該會覺得不太合理,這個理由,可能法官會覺得有一點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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