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和解被判刑7個月 網紅舊愛發千字文怒轟!公開他嗜血內幕|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林丞偉/台北報導】男星炎亞綸(本名吳秉諺)因拍攝及持有未成年人私密影像案,2024年5月被士林地方法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3年。法官審酌其認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獲原諒,給予緩刑機會;怎料,事件的「受害者」、網紅耀樂卻選擇在今(20日)發千字文怒轟炎亞綸。
耀樂(左)和炎亞綸(右)因性愛片外流告上法院。翻攝自雙方臉書
耀樂(左)和炎亞綸(右)因性愛片外流告上法院。翻攝自雙方臉書

耀樂在文中寫下,「炎亞綸被判刑七個月有期徒刑後,我本來以為彼此不會再有瓜葛。然而在過去將近700天的日子裡,炎先生三番兩次的把外流案件當作商業炒作的話題,我屢次明確拒絕你這些商業操作的提議,且表明我的心理狀態因為這些操作感到非常不舒服。」

怎料,從一開始要求的發表公開聲明、出演售票喜劇《炎上》嘉賓、單曲《世界上會有對的分手》的MV主角拍攝,耀樂一次又一次都明確拒絕,他他批炎亞綸卻被得寸進尺地持續炒作「都不斷地重重的傷害我」。

耀樂指出在判刑確定後,炎亞綸要求見面談談,當時,炎承諾不對任何人提及此事,見面講清楚本是好意,「結果轉過頭你直接在媒體面前說我們已經見過面且和解,拒絕《炎上》的邀請時,我提出希望不要將話題聚焦在被害人『我的身上』。」

耀樂說:「我表明了這個事件,對於我來説還是非常痛苦。但炎先生在演出以及宣傳,依然把洗白這件事嗜血地建立在我的傷口上!甚至大談外流的玩笑,原來為了求曝光求復出,可以這麼沒有底線。」

他無奈表示:「變本加厲的是居然邀請我參與《世界上會有對的分手》這首歌 的創作、MV,我反覆看了歌詞,那種強烈的反胃感,至今無法忘記,我再次向你表明無法接受這個商業操作,這對我心理造成很大的壓力與不適感,但再一次的你轉頭又對外聲稱獲得諒解,且寫了這首歌給我,我真的不需要,更不想要這一首歌跟我有任何關係!」

耀樂怒轟炎亞綸,「你這些日子來的消費,我基本全部都沈默不回應,我怕我出來回應,又會是無止盡的紛爭⋯⋯但我沒想到,這段時間的沈默退讓,換來是一遍遍重踩我的傷口,一遍遍更大惡意的揣測與造謠,甚至是大量你的粉絲私訊辱罵、直播洗版、實體活動特意來羞辱。」

他不解是,「當初要求能否和解的是你,官司結束後一直糾纏不放的也是你; 說要讓事情翻篇,但持續拿這件事情炒熱度的也還是你; 這幾天你跟粉絲們對我的抹黑造謠,實在讓我忍無可忍; 請在緩刑期的炎先生適可而止!不然我一定會採取法律行動。」對此,炎亞綸截稿前未有進一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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