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遭聲押禁見!律師預言「羈押可能性」 經紀人3萬交保
【江宜潔/綜合報導】星二代孫安佐(改名孫健豪)日前在河堤測試「火焰噴射槍」引發公眾安全疑慮,昨(16)日遭警方持拘票前往北投住處搜索並上銬帶回,直到晚間檢方認定其涉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經紀人陳昱中則以3萬元交保。對此,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也分析了孫安佐羈押獲准之可能性。
檢方指出,孫安佐涉及《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第173條第3項及第1項放火未遂、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1項持有具殺傷力槍枝及第20條之1第4項持有公告查禁模擬槍等罪嫌,並有事實足認具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反覆實施之虞,故聲請羈押禁見。
另一邊,經紀人陳昱中則因涉犯《刑法》恐嚇公眾、以他法致生陸路往來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及持有第二級毒品等罪嫌,遭諭令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至於孫安佐究竟會不會被羈押?巴毛律師表示,他過去在美國有槍砲紀錄,直到幾年前也曾於北市信義區因攜帶火槍部分設備遭查獲過,不過事後則因設備不具殺傷力而獲不起訴;沒想到,如今他竟直接升級做噴火槍、甚至毫不避諱放上網路,顯然違法意識極低,「我自己覺得是很有可能被法官與有反覆實施之虞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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