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起訴指出,黃國翔與周暐承疑ˊ受不明人士指使,去年2月5日凌晨3時11分許,由周男開車載黃男到陳沂位於北市八德路住處查看現場情形後離開,直到早上9時39分,2人從北市文山區開車到現場附近的便利商店埋伏、守候,期間2人還到附近便利商店消費,黃男並自行走到陳沂住處前確認門牌,並與周男開車在附近繞圈徘徊。
直到下午4時許,陳沂從住處走出門,黃國翔見陳沂現身,立刻下車尾隨,陳沂雖感覺有人跟蹤並隨時警覺,此時,黃男貼近假裝詢問能否合照,陳沂雖警覺試圖閃避,黃男仍持續尾隨陳沂到中崙消防隊時,突然持iPhone手機攻擊陳沂頭部,黃男還對陳沂拳打腳踢,致陳沂頭部雙側挫傷、雙耳擦挫傷。陳沂事後在臉書PO文指出,「我不好,很害怕!」
陳沂遭黃國翔爆打時,目擊的路人立刻報警並上前壓制黃男,警方迅速到場後也以現行犯身分逮捕黃,黃男被逮後竟辯稱,因酒後恰巧在路上看到陳沂,想到之前在網路上認識的女友已發展到「網公網婆」階段卻沒下文,誤認陳沂是讓自己受傷的「網婆」,才酒後失控動手。
不過,檢警調閱監視器查出黃國翔、周暐承2人疑為事先策畫犯案,並懷疑有藏鏡人在幕後操控,仍繼續追查中。黃男獲檢察官諭知5萬元交保後竟人間蒸發,北檢因此對黃男發佈通緝,並先依傷害罪起訴周男。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判周男9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