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謝和弦爆欠錢!金馬歌手互動人妻女歌迷 被她老公控「騙財騙色」|壹蘋新聞網

曾遭謝和弦爆欠錢!金馬歌手互動人妻女歌迷 被她老公控「騙財騙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饒舌歌手「JV」陳政文曾為國片《角頭2》創作音樂,入圍第55屆金馬獎最佳電影歌曲,但他在金錢方面糾紛不斷,不僅歌手謝和弦指他欠錢,網友也爆料他招攬線上博弈,陳男對此都否認,另外,一名女歌迷的丈夫張男2021年在臉書貼文,指控陳男「騙色」還盜用張妻手機門號付款「騙財」,陳男怒告張男求償20萬元,一審認為「騙財」並非空穴來風,但「騙色」欠缺依據,判張男要賠償1萬元並刪除貼文中的「騙色」字眼。
歌手陳政文遭指控騙財騙色。翻攝陳政文臉書
歌手陳政文遭指控騙財騙色。翻攝陳政文臉書

陳政文提告指稱,自己是職業歌手、作詞作曲家,在國內音樂圈有相當程度知名度,而黃姓女子是他的歌迷,常到表演現場欣賞他演出,並積極透過臉書、通訊軟體加他好友,雙方因而開始聊天互動。

陳男表示,由於黃女訴苦說曾遭丈夫不當對待、身心恐懼,所以他與黃女討論保護及蒐證措施,不料黃女丈夫張男得知後,把矛頭針對他,2021年4月在臉書貼他照片,還貼文指他騙財、騙色,造成他精神痛苦,因此提告要求張男賠償20萬元並將貼文刪除。

審理時,張男辯稱他發現妻子2021年1月開始跟陳男頻頻聊天,陳男還以藝人身分要求妻子辦理手機門號,並盜用手機小額付費,至於騙財、騙色等說詞,是他個人認知。

 

 

法院認證騙財

判決指出,陳政文對於自己曾以藝人身分要求黃女辦理手機門號,並盜用手機小額付費,並不爭執,足認此事真實性,因此張男貼文指稱陳男「騙財」,是以可受公評事項的客觀事實為基礎,縱使貼文中的「騙財」、「偷矇拐騙」等負面用語讓陳男感到不快、難堪,但與他盜用他人手機門號小額付款之事,具有關連性,並非抽象謾罵的人身攻擊,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不構成侵權行為。

不過,張男指稱陳男「騙色」部分,法官認為欠缺證據,審酌後判決張男要賠償1萬元,並將貼文中的「騙色」字眼刪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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