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懷鈺嘆也是me too受害者!難證明性騷被判違約賠200萬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45歲平民天后徐懷鈺演藝路曲折,曾經大紅過,也曾經重挫過,最近重頭再來將在小巨蛋開演唱會,但她原來也曾是me too受害者?!據《東森新聞》報導,她回憶曾被老闆性騷,「他也是有說過,對我比較不舒服的話,而且是很靠近我,我也很不舒服,但我有進去過(性平委員會),它沒有要審查這個東西」。」
她說當時也鬧上社會新聞,她曾碰過經紀公司老闆叫她陪酒應酬,3個月內發上百通騷擾簡訊,讓她怕到躲起來,卻被公司告她違約,因為法院難以判定性騷,徐懷鈺因違約須賠償200萬元,讓她一度快走投無路。
當時法院判徐懷鈺敗訴,認為她那時已33歲,對於無意願的應酬有能力拒絕,且經調閱後發現,大部分她所指稱的性騷擾簡訊都是噓寒問暖,只有一封簡訊稱呼她「寶貝」,因此難以證明性騷擾,依無理由違約判賠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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