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至奐當時因性侵案遭羈押,害得《朝鮮生存記》臨時換角,11集之後找來徐芝釋(又譯:徐智錫)救火,原本要拍20集也縮短為16集損失慘重。製作公司「Studio Santa Claus」於是告上法院,要求姜至奐償還演出酬勞,以及因為他造成的虧損,求償63億韓元(約1.5億元台幣)。
法院一、二審判姜至奐必須賠償53億韓元(約1.3億元台幣),時任經紀公司的「Jellyfish娛樂」共同負擔6億韓元(約1500萬元台幣),但姜至奐不服上訴三審。韓媒昨報導,最高法院9月29日已駁回姜至奐與Jellyfish的上訴,維持二審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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