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喊立院未解職「恐上憲法法庭」!李貞秀:盼大法官正視法律矛盾
【記者邱筠媜/台北報導】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國籍問題持續延燒,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未來面對李貞秀時「不提供機密以上文件調閱」,對於李貞秀未能放棄中國籍,若立法院未解職,可能要到憲法法庭處理。對此,李貞秀今(6日)質疑,內政部長劉世芳出來講這些話,到底是部長個人意見,還是代表行政院長卓榮泰?李直言,她也期待大法官們能拿出智慧,看清楚現在的法規跟真實的現況到底差得有多遠,正視舊有法律條文之間互相矛盾。
【記者邱筠媜/台北報導】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國籍問題持續延燒,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未來面對李貞秀時「不提供機密以上文件調閱」,對於李貞秀未能放棄中國籍,若立法院未解職,可能要到憲法法庭處理。對此,李貞秀今(6日)質疑,內政部長劉世芳出來講這些話,到底是部長個人意見,還是代表行政院長卓榮泰?李直言,她也期待大法官們能拿出智慧,看清楚現在的法規跟真實的現況到底差得有多遠,正視舊有法律條文之間互相矛盾。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每年的今天(元月8日)是法界最重要的日子-司法節,司法院都會舉行學術研討會,今年也不例外,而去年底,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不顧將楊惠欽、蔡宗珍及朱富美反對,作出憲判復活憲法法庭,元旦隔天還作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法法庭內鬨爭議仍持續延燒,謝銘洋今天在參加司法節學術研討會中,懇請各界共同守住憲政分際,讓司法回歸其本質角色,保有純淨而獨立的審判空間。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原由15名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因去年有7人退休後僅剩8人,未達《憲法訴訟法》修法後,評議大法官不得依於10人,同意宣告違憲不得低於9人門檻,但去年12月19日,謝銘洋等5名大法官評議判決《憲訴法》有關人數門檻修法違憲失效,雖引發爭議,但今天仍將作出今年第一號憲判。
【記者邱筠媜/台北報導】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19日公布「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後,讓憲法法庭復活,接著公告明年1月2日,可能對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釋憲案作出裁判。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31日)批評,違憲召開的憲法法庭所作出之判決就是不具任何法律效力的廢紙,所以才會心虛到不敢召開言詞辯論,五個人躲在黑暗處恣意妄為,此刻憲法法庭的公信力已經徹底崩盤、代表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已經倒地不起、趴在地上。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為捍衛憲法及憲法法庭公信力,國民黨團今(22)日正式赴台北地檢署,對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提出枉法裁判罪告訴,以捍衛台灣岌岌可危的司法獨立,確保大法官必須依法裁判。出席者包括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副書記長王鴻薇、徐巧芯及新北巿議員林國春共同提告。
【記者邱筠媜/台北報導】憲法法庭19日5名大法官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判決違憲,並自公告判決日起失去效力。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1日)於臉書發文表示,前天5個綠色大法官,為了協助賴清德獨裁稱帝,帶頭踐踏法律,聲稱自己既不受憲法訴訟法新法拘束、也不必遵守原來舊法規定,5個人就直接宣告法律違憲,如此無法無天的劣行,不僅丟光台灣的臉,更是將台灣帶入更為混亂的劇烈衝突。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中水湳市場鵝肉攤商呂文昇與賣雞攤商吳慶陸,21年前找黃姓老夫妻借錢不成,竟以西瓜刀、美工刀虐殺2人後搶走1.2萬元,呂、吳被判死刑定讞後,吳男因胃癌病逝,呂至今19年尚未執行,他因此依憲法法庭113年憲判8號判決,主張犯行並非情節最嚴重聲請再審及停止執行,但遭台中高分院裁定駁回,呂抗告後仍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記者謝亞庭/台北報導】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三讀通過,憲法法庭今午召開說明會,聲請人民進黨黨團與國民黨、民眾黨立委代表吳宗憲、黃國昌,針對三讀過程中黨團是否提案交付表決,雙方各執一詞。其中專家學者代表立法院法制局前局長羅傳賢出席表示意見,點名民進黨執政8年議場風格趨於強勢,不如前院長王金平協商時有耐心,遭民進黨立委柯建銘不滿直呼「看不下去」。
【記者謝亞庭/台北報導】《憲法訴訟法》釋憲說明會今(12)日下午2點於憲法法庭登場,聲請人與立院代表出席陳述意見。民進黨黨團方主張修法三讀時,主席僅詢問對文字修正有無意見,「不到1秒」即決議通過是程序瑕疵;立院代表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認為,若大法官認為上述程序存在瑕疵,恐動搖過去以同樣程序通過的數千例法案。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目前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職期間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院一審認定她詐領超過新台幣11萬元,依貪污等罪判刑7年4月,全案上訴二審後,高虹安仍否認檢方起訴犯行。而承審合議庭認為,全案引用關鍵的《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條文中,有違反憲法法庭的不明確原則,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觸《憲法》第18條規定,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直接影響判決結果,因此依《憲法訴訟法》第55條規定,撰寫2萬字書狀聲請憲法法庭宣告《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違憲,並裁定停止本案審理。高虹安也做出回應,她尊重今天高院合議庭的決議 ,也再次重申她沒有貪污不法,希望能儘早還她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