佀廣洋12萬元交保 涉賄選手法曝光!
檢調發動搜索傳喚到案 交保後不發一語上車離去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市議員候選人佀廣洋協助爭取社區子母車換感謝狀、晚會贊助摸彩品等影響社區有投票權住戶投票意向涉嫌賄選,昨天(29日)遭檢警調搜索住處及服務處並傳喚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在晚間諭令12萬元交保,而他由律師陪同步出地檢署面對媒體詢問時全程不發一語,隨即坐上車離去。
桃園地檢署表示,日前接獲情資指桃園市議員候選人佀廣洋在今年5月間,透過桃園市桃園區某社區之管委會許姓委員居間協調,以佀廣洋協助爭取大型垃圾子母車2台(每台市價約新臺幣7,544 元)供該社區住戶使用,使佀廣洋以參選人身分獲得社區感謝狀,並張貼在社區大樓電梯。
涉嫌影響社區住戶投票意向 檢警調搜索5處、3名被告分別交保
案經檢察官姚承志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桃園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經深入查訪及行動蒐證後,查悉該社區於9月19日舉辦中秋晚會,現場有社區許姓委員準備之手壓式拖把2組(每組市價約700元),及該里官姓里長候選人贊助之直立式電風扇1支(價值約570元)與保溫瓶5組等摸彩品,許在主持抽獎過程,邀請官姓里長候選人臺致詞,官則於臺上高喊「請投官○○一票、佀廣洋一票」等語,疑涉有利用爭取社區公共設備、贊助晚會活動摸彩等形式,影響社區有投票權住戶投票意向等情事。
專案小組備齊事證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昨天上午持搜索票,分別前往佀廣洋、許姓社區委員、官姓里長候選人等3人之住處與服務處共5處執行搜索,並傳喚被佀廣洋等3人及相關證人2人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
檢察官昨晚複訊後,認佀廣洋等3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賄賂罪嫌:佀廣洋、許姓社區委員另涉犯同法第102條第1項第1款之對機構、團體,假借捐助名義交付財物罪嫌,惟審酌均尚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佀廣洋交保12萬元、許姓社區委員交保15萬元、官姓里長候選人交保8萬元。
桃園地檢署重申,凡假藉贈禮、餐會、招待旅遊等各種名義涉及賄選等破壞選舉公正之行為,地檢署必全力追查,以捍衛優質清明的民主乾淨選風,請民眾若知悉任何涉及賄選之情資,儘速撥打免費檢舉電話0800-024-099(檢舉身分全程保密),期盼全民與司法機關共同維護純淨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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