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指「同梯床上便溺」裝瘋逃兵 溫朗東提自訴仍遭駁回
法官認為溫朗東是政治評論者 徐巧芯言論與公益有關
【施養正/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徐巧芯2024年4月對媒體宣稱,名嘴溫朗東為躲避兵役「在同梯床上大小便」、「裝瘋」等等,被溫朗東提告誹謗、違反個資法等,不過台北地檢署最後不起訴。溫朗東尋求向法院聲請自訴,也被裁定駁回。
法官:與誹謗罪無涉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徐巧芯接受媒體聯訪發表的言論,源自證人即陳情人所提供的檢舉資料,發表言論前曾就溫朗東是否佯裝精神疾病、藉此逃避兵役等事項,向其他民意代表查證。
同時,依偵查卷所附的通訊軟體LINE「清新政論小群」的45人群組對話紀錄,確有民意代表回覆「他當年有跟我炫耀過,裝精神病、吃藥,吃到後來覺得自己真的有點精神病」,可知,徐的發言屬於引用證人提供資料及向他人查證的結果,不是憑空虛構、杜撰。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徐巧芯言論涉及溫朗東有無服兵役,且溫朗東為政治評論者,徐的言論並非單純僅涉私德事項而與公共利益無關,具有一定公益性,難認徐巧芯主觀上有誹謗溫的故意,縱使用詞尖酸而令溫朗東感到不快或名譽受影響,也與刑法誹謗罪無涉。
駁回自訴聲請
另外,溫朗東主張徐巧芯非法利用他的姓名、病歷、醫療及社會活動等個人資料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罪部分,法官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但書規定,行為人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才該當罪責。徐巧芯發言前有向他人查證,內容是置於溫朗東有無逃避兵役的公共議題脈絡下為之,不足以認定是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而利用資料。
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綜合觀察,難僅以言論可能使溫朗東名譽受有不利益,即認定徐巧芯主觀上有損害溫的意圖,徐巧芯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檢方不起訴或駁回告訴案,沒有違背經驗、論理及證據法則,溫朗東聲請自訴沒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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