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老人免健保費修法 藍委:照顧長者、家庭減壓達雙贏
讓照顧年邁父母的家庭減輕壓力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未來65歲以上老人將在排富標準下健保費可獲補助。大力推動此修法的立委張嘉郡表示,健康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不該因為年齡、收入或居住地而有差別待遇,她認為政府應該要努力落實健康平權,讓長輩安心就醫,也讓照顧年邁父母的家庭減輕壓力。
健康權益不該一國多制
張嘉郡也說,未來會繼續為長者福利努力,讓好的政策能真正落實,讓每一位長輩都能得到更周全的照顧。
立法院今日三讀審議《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在國民黨與民眾黨的聯手之下,表決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的長者,健保費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張嘉郡前年就任後,立即提出相關修法。她表示,很高興經過持續努力,讓這項攸關長輩權益的議題,逐漸獲得跨黨派的支持並於今日完成三讀,「這是長者福利向前邁進的重要一步,也讓長者健保費補助朝全國性的保障再跨出一步。」
張嘉郡表示,健康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不應該因為年齡、收入或居住地而有所差別,台灣有部分縣市有補助老人健保費,雲林在修法通過前已經過縣議會跨黨派支持已自行編列預算,但有些縣市礙於財政限制而無法推動,她認為健康權益不該一國多制。
張嘉郡說,對長輩來說,健保費是每個月固定要面對的支出,每月826元,一年就是9912元,對退休後收入有限的長者而言,這筆錢可以用來添購生活用品、補充營養,也可能是家庭日常開銷的一部分,政府如果能夠協助減輕這項負擔,就能讓長輩把錢用在更需要的地方,也減輕子女照顧父母的經濟壓力。
張嘉郡表示,透過修法讓長者健保費補助,不再因為居住地不同、地方財政條件不同,而形成照顧上的落差,讓更多長輩獲得完善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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