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需「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陳靜文/綜合報導】台北市長蔣萬安的長子蔣得立獲選公費赴美當交換學生,引發爭議,蔣萬安今(2日)宣布,他和太太、兒子討論後決定不領取教育局的相關補助。然而,律師王世平表示,沒有要檢討小孩,但攤開交換學生的2項規定,質疑「蔣萬安是不是忘了」?
蔣萬安大兒子蔣得立今年考上建中,不過近日他獲選北市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將休學赴美國,並獲至少7.5萬元補助,引發外界質疑他有美國籍身份,佔此公費名額是否適當。對此,蔣萬安今發文強調,兒子跟所有參加交換學生計畫的孩子一樣,依照公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過正式的甄選程序,「我從頭到尾都沒有介入甄選」。
蔣萬安強調,兒子靠自己努力申請上,他以兒子為榮,並表示和太太、兒子共同討論後,決定不領取教育局的相關補助。也呼籲外界,不希望因為自己台北市長身分,就讓一個孩子因此必須放棄追求夢想的權利。
錄取資格要取得「簽證」
此話題持續延燒,律師王世平認為,不談政治、沒有要檢討小孩、蔣萬安的小孩當然可以優秀,從律師角度只是看這件事有沒有符合規定,他提出兩點看法:
一、如果交換學生的錄取資格是要取得「簽證」,那已經有美國籍不用簽證,是採(甲說)法律的當然解釋,入境居留不會有問題,所以當然不用再取得簽證?還是(乙說)規定本意就是在提供非美籍的學生留學管道,所以必須要有簽證,因為沒有簽證就不符錄取資格?這個絕對可以拿出來讓大家討論。
二、蔣萬安說「依照規定申請」、「都是小孩的決定」,但小孩還未成年,蔣萬安是不是忘記這些申請都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需要你簽名,不是都不關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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