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給兒2300萬 陳佩琪怨「我給小孩619萬就變貪污?」她點出關鍵差異
【高沛生/綜合報導】陳幸妤與趙建銘離婚,向前夫索回兒子的2300萬元教育基金,引發外界討論。陳佩琪日前在臉書談及此事,以「平平都是醫師夫妻」形容兩者差異,提到自己5年給孩子619萬元,卻遭檢察官以貪污嫌疑約談3次。對此,心臟血管外科醫師、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吳欣岱發文指出,這兩件事其實有關鍵差異,不能只從金額比較。
吳欣岱表示,陳佩琪與柯文哲兩人都是公立醫院受薪主治醫師,收入主要來自固定薪資,職級、加給及論件計酬空間都在編制內;陳幸妤則是牙醫、專長矯正,趙建銘後來走的是骨科自費診所,屬於自費市場經營者。她指出,矯正科具有單價高、療程長達一兩年及現金流穩定等特性,骨科自費項目也是相同邏輯,收入結構與受薪醫師不同,因此「平平都是醫師夫妻」不能直接拿來比較。
吳欣岱進一步指出,她認為真正關鍵並不是「619萬元」與「2300萬元」的金額差距,而是「那些錢從哪裡來」。她表示,陳幸妤索回2300萬元教育基金,是離婚過程中的財產分配爭議,屬於民事問題;陳佩琪遭檢察官約談,則是在貪瀆案件偵查程序中,被檢視資金來源,兩者在法律性質上並沒有可比性。
吳欣岱強調,如果619萬元來源清楚、合法,金額再大也不會因此構成問題;反之,如果資金來源存在問題,即使金額再小也同樣需要調查。她認為,真正的問題不是「為什麼查我、不查她」,而是資金來源能否說清楚,至於是否涉及違法,則應由司法機關判斷。她也指出,台灣醫師收入背後存在不同職業型態,將受薪醫師與自費市場經營者混為一談,無論是為了喊冤或評論他人收入,都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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