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祕書長張惇涵昨強調,《憲法》第37條確實賦予行政院長副署或不副署的權力,行政院作為《憲法》憲政機關的一環,也應該本於自己的憲政責任,捍衛民主憲政秩序。

陳冲昨被問及「行政院可以不副署嗎?如何看待?」他則回應,「就把憲法條文念一下就知道,那個不副署很奇怪的事情」、「把憲法條文看一下就曉得」。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則表示,憲法早已替行政院設計好不同意國會法律時的救濟程序,就是「覆議」。行政院認為法律窒礙難行,可以依法提出覆議;但《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也明文規定,立法院維持原案後,「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憲法寫的是「應即接受」,卓榮泰卻硬要解釋成「可以拒絕副署」。他痛批「這不是解釋憲法,而是在改寫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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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李俊毅

待過電視台,也混過網媒;不定時駐足國會,更常追著政經軍聞到處跑,相機、電腦不離身,永遠準備好紀錄現場和專訪,就是一個在新聞浪潮裡的衝浪奇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