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修正三讀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15萬1500元明年申報適用
【劉育良/綜合報導】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至15.15萬元,明年5月申報所得稅可適用。
據《中央社》報導,為減輕婚育家庭壓力,打造友善生養的稅制環境,以廣泛照顧育兒家庭,行政院6月25日通過《所得稅法》等3項修法,參考現行年滿70歲之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增加50%規定,增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的規定。
立法院會今天下午處理《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施行日期則訂為115年1月1日。
另外,條文也增訂,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保險費,比照全民健康保險費,不受列舉扣除額每年不超過2萬4000元的金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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