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要回店面「幾乎不可能」 律師:除非趙建銘尻她一拳|壹蘋新聞網

陳幸妤要回店面「幾乎不可能」 律師:除非趙建銘尻她一拳

記者 綜合報導
【劉育良/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貸款買下6000萬元店面贈予丈夫趙建銘,離婚才發現,夫妻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不能列入財產分配,導致她還幫前夫還貸款,直呼「錯到想殺死自己。」許多人都希望陳幸妤能拿回房產,但網紅律師「巴毛律師」陳宇安表示,實務上幾乎不可能,「除非趙賊被爆料到惱羞成怒去尻陳幸妤一拳」。
「巴毛律師」陳宇安認為,陳幸妤(左圖,讀者提供)要討回贈與趙建銘的店面(右圖,莊曜聰攝),實務上幾乎不可能。
「巴毛律師」陳宇安認為,陳幸妤(左圖,讀者提供)要討回贈與趙建銘的店面(右圖,莊曜聰攝),實務上幾乎不可能。

巴毛律師昨晚在臉書發文指出,有律師提議說陳幸妤可以主張是借名登記等方式來取回房產,但陳幸妤是先買在自己名下,再轉贈給趙建銘,根本沒有打借名登記官司的空間。

巴毛律師表示,除非趙建銘被陳幸妤爆料到惱羞成怒,去攻擊陳幸妤,那就可以用《民法》第419條撤銷贈興。她指出,自己當初就曾用這個方法,幫她舅媽把送給「無緣媳婦」的黃金要回來的。

《民法》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

陳幸妤昨天被記者問到是否希望趙建銘歸還診所店面,她回應說:「那個要找律師吧!那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吧!」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