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貞發文表示,看新聞報導陳幸妤早離婚很久了,又看到護理師曾擔任趙建銘的告訴代理人,去法院提告,「所以趙建銘跟許護理師的玫瑰瞳鈴眼或是藍色蜘蛛網,可能早就已經存在很久了」,陳幸妤根本已經麻木。
那為什麼陳幸妤選擇現在才突然重擊一拳?李怡貞認為,跟她補充爆料贈與趙建銘診所,且貸款還在她名下有關,因為兩造可能正在打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訴訟,現在陳幸妤才發現,之前做出的錯誤財產贈與規劃,氣的要死。
李怡貞指出,陳幸妤會演變成,在財產的計算上面,要做差額一半的分配,就要當財神爺,「也就是還要給和護理師勾勾纏多年的賤民,說錯,是趙建銘,給他錢」。
不過李怡貞表示,法律上有一條,如果對方在婚姻期間毫無貢獻,有沒有辦法不讓對方分配差額?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規定,「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民法第1030條之1第3項規定‵,「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
這也就是說,原本依法是要分差額的一半給對方,但要是能舉證出來說服法官,對方就是個扶不起的爛泥、廢柴,錢都拿去給護理師,「那麼就有可能可以減少分配的比例,甚至免除」,只不過這個實務上的要件很嚴苛,「我想或許這就是陳幸妤在自己的生日發這個評論的原因,告訴大家趙建銘這家伙不顧家庭,而且還拿診所,還不揹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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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線話題 | 陳幸妤ㄘㄟˋ了趙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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