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萬店面贈趙建銘怎麼討錢? 律師:陳幸妤可提告請求不當得利|壹蘋新聞網

6000萬店面贈趙建銘怎麼討錢? 律師:陳幸妤可提告請求不當得利

記者 綜合報導
【劉育良/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貸款買下6000萬元店面贈予丈夫趙建銘,離婚後才發現,夫妻贈與後的地產,離婚後不能列入財產分配,導致她還必須幫前夫還貸款,直呼「請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律師林智群則指出,陳幸妤可以提告請求不當得利。
陳幸妤吐露後悔贈與趙建銘6000萬元店面。莊曜聰攝、翻攝自陳水扁臉書
陳幸妤吐露後悔贈與趙建銘6000萬元店面。莊曜聰攝、翻攝自陳水扁臉書

林智群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夫妻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不能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所以陳幸妤把房子贈與趙建銘後,房貸是陳幸妤在揹,趙建銘等於無償拿到6000萬元的財產。所以夫妻結婚時最好約定分別財產制,如果沒約定,就適用法定財產制,以後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林智群表示,如果陳幸妤還是很氣的話,可以提告請求不當得利,假設贈與時房子還有3000萬元貸款,後面貸款也是她繳的,那她等於幫前夫還了3000萬元貸款,通常是用匯款方式清償的很好證明,可以向趙建銘請求返還3000萬元。

對於房產爭議,陳幸妤今天則表示「可能要找律師吧!那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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