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岱指出,許多人誤以為測血糖本身就不是醫療行為,但依照衛生主管機關函釋,是否屬於醫療行為,重點在於目的,而非測量動作本身。她表示,民眾自行在家測血糖,或藥局示範使用血糖機,都不屬於醫療行為;但若醫師基於診察、診斷目的進行檢測,並依結果作出臨床判斷及處置建議,就已符合醫療行為的定義。

她認為,此次事件爭議並非「扎一下手指」,而是蘇一峰在量測後公開表示「依照檢傷標準,我必須要強制個人停止絕食行為」,其中包含「依照檢傷標準」代表診察、「我必須要」代表專業判斷,而「強制個人停止絕食行為」則屬於處置建議,等於診察、判斷與處置三項要件一次具備,因此不能簡化成只是「幫忙量一下血糖」。

吳欣岱也強調,自己並非要替事件定罪。《醫師法》第8條之2設有急救、應邀出診等例外規定,是否違法仍須由主管機關認定,她無意充當法官。她認為,真正值得討論的是制度問題。醫師跨出登記執業場所提供醫療服務,依法須事先報准,否則可能面臨2萬至10萬元罰鍰;反觀民意代表卻缺乏同等程度的監督。

吳欣岱並將矛頭指向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指出對方日前參與凱道絕食行動長達154小時,期間適逢台北市議會開議,不僅請假缺席議會,也錯過部分議程及局處質詢,質疑是否有怠忽職守之嫌。

她表示,自己不是反對議員請假,而是認為選民有權知道民代請假的原因及去向,因此呼籲台北市議會建立「議員出缺席與請假事由追蹤系統」,公開出席率、請假理由及質詢紀錄,讓所有民意代表不分藍綠白都接受社會檢驗,由選民自行判斷是否善盡職責。

作者簡介

李家穎

超過10年媒體經驗,待過多家網路新聞媒體,跑過娛樂、體育線新聞,希望用最簡單的文字「老嫗能解」,讓所有人都能看得懂新聞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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