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農業局表示,經查該農地原係蘆竹區公所核准農業資材室,7月28日經現場勘查確認有違規情形未符合原計劃使用,將廢止原核准容許使用同意,並函知市府建管處,後續依法辦理使用執照廢止及違建拆除事宜

另外,針對農地違規鋪設植草磚作為停車場使用部分,經區公所查報及農業局審認已違反農地農用規定,將由市府地政局依程序裁處,並要求限期恢復原狀;若經裁罰仍未改善,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桃園市府地政局表示,經查廣川漾建案旁之農地為蘆竹區新福段209地號土地,屬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該土地於去年經民眾檢舉違規使用,再經農業局審認現況未經核准回填土方、堆置建築雜物、鋼板及設置水泥擋土牆等使用,已違反農業使用,去年12月2日依區域計畫法規定辦理裁罰,並命其限期改善在案。

包括桃園市府農業局、地政局、蘆竹區公所及蘆竹地政事務所等單位今天再度至現場現勘,現況仍農地非農用。後續依規定連續辦理裁處事宜至恢復農地使用為止。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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