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正名!立院三讀改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壹蘋新聞網

汽燃費正名!立院三讀改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鑑於電動車普及化趨勢,現行徵收的「汽車燃料使用費」,目的也是為了養護公路。立法院會今天(9日)三讀通過修正「市區道路條例」第23條,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改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改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資料照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改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提案指出,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的目的,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為因應電動車普及化趨勢,以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顯有徵收電動車相關費用的需求,汽車燃料費有正名必要。

三讀條文指出,將籌措市區道路修築、改善、養護經費的來源,從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改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並由公路主管機關統一徵收,其分配比例,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辦理。

針對修法後電動車相關稅制是否受影響。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初審時就指出,現在電動車不需徵收燃料費,未來改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後,因為電動車也有使用公路,「使用者付費」就要負擔相當比例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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