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上月31日表示,肯定菲日雙方透過和平對話、遵循國際法規範以解決海事問題,與我國一貫立場一致。
針對劃界的區域與我國東部外海專屬經濟海域高度重疊,外交部再度呼籲日菲必須考量此一事實,充分考量我方權益,並就相關議題與我方進行協商。
外交部表示,已指示我國駐日本代表處及駐菲律賓代表處分別向兩國政府確認,不影響我國與日本簽署之「台日漁業協議」及與菲律賓簽署之「台菲漁業執法合作協定」等既有機制之執行。
外交部指出,我方並再次向日菲兩國明確重申,中華民國台灣對領土及相關海域主權,以及依國際法與海洋法享有的主權權利不容質疑。
外交部強調,將持續密切關注相關發展,並與日本及菲律賓保持溝通,確保我國海洋權益及漁民作業權益獲得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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