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重判17年 柯文哲「還有這6案」北檢偵辦中
【劉育良/綜合報導】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今因《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共判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他另外還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及北士科涉貪案、第一魚果市場圖利案、台智光案、南港轉運站BOT案、政治獻金折扣碼分潤案等,台北地檢署另案偵辦中。
據《中央社》報導,柯文哲有多件案件仍在偵辦中。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曾密集透過ATM存款數十次,並在第一銀行保險箱中存放百萬元現金。北檢懷疑,柯文哲巨額資金來源交代不清,其財產增加與其公務員時期收入顯不相當,已另案調查柯文哲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
柯文哲在北市長任內,通過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6、T17、T18設定地上權案,台北市議會調查,北市府招標條件一再放寬,T17、T18免投資計畫書涉有行政缺失。另有民眾告發北士科案涉弊,北檢分案偵辦北士科案,案由為貪污治罪條例,柯文哲列為被告。
北市議員質疑,柯市府對第一果菜及魚類批發市場改建工程疑「減項發包、追加預算」,強迫繼任的蔣市府買單,涉嫌圖利中華工程公司50億元;柯文哲也在台智光案、南港轉運站BOT案被控圖利。
另外,台北市副市長前彭振聲疑有財產來源不明、民眾黨成員陳智菡、許甫、黃瀞瑩、吳怡萱、陳宥丞,以折扣碼方式自木可公司取得募款小物的分潤,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目前仍由檢察官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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