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楚茵表示,民眾黨版本將型號、數量與金額明定過死,一旦遇到匯率波動或價格調整,預算執行就可能出現困難。他也強調,發價書(LOA)並非一般報價單,比較像是提出需求後,再由美方與廠商進一步議約的程序文件,並詢問倘若修法依民眾黨版本,如果軍購有新機型出現,買還是不買?

國防部戰規司黃文啓司長回應,軍購仍須依計畫預算制度辦理,進入議約程序後才能確認實際內容。他舉例,過去採購阿帕契AH-64D Block 2時,到了議約階段,已出現新機型Block 3,若法條一開始就寫死,屆時恐怕就得重修條文,才能購得更新型裝備。

林楚茵進一步指出,在野版本將授權時間切碎,國民黨版本甚至要求在2028年前完成執行,根本脫離軍購實務。他表示,台灣面對的是賣方市場,目前甚至還未進入議約階段,若把期程切碎,國防部有辦法執行嗎?

國防部顧立雄部長回應,若採逐年審查或限縮期程,將增加付款與履約不確定性,甚至衍生違約金、延遲交裝與額外費用,對建軍備戰造成嚴重不利影響。

至於國民黨版第7條所列懲戒規定,林楚茵質疑,對美軍購本就是賣方市場,美方有一定的產製時間與交運期程,若因執行未如預期就究責,究竟是要把國防部官員送懲戒,還是去究責美方廠商?

主計總處陳慧娟副主計長表示,相關條文未來恐有窒礙難行之處,因為預算執行本來就有既有規範,無需另訂條文,否則恐讓執行人員未做事就先背上罪名。

林楚茵最後強調,立法院的職責是審查條例與預算,不是「編預算書」,如果藍白立委這麼想編預算,歡迎洽詢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加入國軍行列,一起協助編列國防預算。

作者簡介

葉家瑋

寄生台北的政治記者。報導沒有驚天動地,現場都是牛鬼蛇神。於是只好在紙上做鬼,算是對現場的還原。最喜歡的一句話是:本日會議到此結束,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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