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訊開始,法官先勘驗陳培瑜、林宜瑾提供的六段影片,然後勘驗陳玉珍等被告提供的影片,畫面中出現陳培瑜被拉倒跌地,不斷喊陳玉珍踩人、有人喊拍到陳玉珍踩人、陳培瑜還不斷地喊陳玉珍打我,陳玉珍踢我、捏我,但影像只看到其他立委將其拉倒後,大夥都重心不穩而跌坐地上,場面一片混亂。
初步勘驗完陳培瑜、林宜瑾提供的影片後,2人的律師表示,勘驗結果可以證明,陳玉珍確實攻擊陳培瑜、林宜瑾,且次數不只一次,且陳玉珍當時滿臉通紅,證明她當下身體狀態是用盡蠻力而極度亢奮,林宜瑾的傷害就是陳玉珍造成的,陳玉珍辯稱是在踹椅子,但影片中根本沒看到任何椅子移動。
陳培瑜、林宜瑾的律師還指控,包括翁曉玲、徐巧芯、邱若華、林憶君等人在影片中明顯協助陳玉珍,放任陳玉珍傷害陳培瑜、林宜瑾,且保護她們說法也南轅北轍,陳玉珍聲請重新勘驗影片目的是要證明陳培瑜、林宜瑾說謊,但今天勘驗後反而證明陳玉珍等人的犯行。
陳玉珍則反駁陳培瑜、林宜瑾的律師指控不實,她看過影片很多遍,只要放慢速度播放就可以清楚了解,當時民進黨將椅子以鐵鍊綑綁設置障礙物,她當時腳的動作是要越過障礙物,林宜瑾當時穿白色衣服,若她提林宜瑾,畫面上就會出現白色衣服,但影像顯示的是她身體越過障礙物的銀色疑似椅腳的物體,只要放慢速度播放影片,就可以看到她的腳旁邊沒有人。
全案於去年3月首度開庭,北院也於同年6月間召開準備程序庭,針對5段立院大亂鬥事發畫面進行勘驗。第二次開庭時,陳培瑜及林宜瑾均現身出庭,但被告因公務、會議等原因由委任律師到庭。
5個月後因承審法官職務調動而更換,北院去年11月3日重啟準備程序,5名被告女立委均首度出庭,起都主張當天因議場秩序混亂,且現場還有許多被翻倒的椅子,為了讓議事恢復運作並保護陳玉珍、陳培瑜等人的安全,才會出手搬移壓在陳玉珍身上的陳培瑜。
陳玉珍強調,希望在新的審理程序中能重新勘驗事發畫面,因為她是當天在場的人,才能讓法官知道影像的前因後果;其律師則補充說明,陳玉珍與陳培瑜2人雖有肢體衝突,但上次勘驗的影像相當片段,因此精選6段事發畫面聲請勘驗,希望法官了解本案是各黨「連續衝突」的發生,而非單一事件,且看了影片就會知道,她並無傷害陳培瑜等人意圖。
法官後來同意再勘驗,因此今天再開庭進行勘驗雙方提供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