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上午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2條、第4條及第7條修正草案,每月津貼從8110元提高至1萬元、放寬排富標準、發放額度,及排富標準每4年定期調整,也增訂發放額度滿2年的檢討時間點,屆時若CPI成長率達3%就會調整,因應短期物價飆漲。
因現行老農津貼排富機制無法領取者有1萬4505人,修法後條件鬆綁,將農業所得以外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門檻,由50萬元調整至60萬元,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財產價值門檻,也從500萬元調整至1025萬元,預計新增逾7000人可領取老農津貼。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上午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院表示,修法是為肯定農民對糧食安全及國家發展的貢獻與價值,落實對農民老年生活的照顧。修法後必須辦理預算追加,須等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議完成始能進行,盼立法院多予協助。
卓榮泰還說,此案連動「國民年金」及其他各類福利津貼的檢討,行政院將以照顧國民生活、保護弱勢生計、兼顧國家財政3項原則,逐一檢討並陸續提出修法,由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協調。
對於老農津貼新制所需預算,農業部次長胡忠一出席院會後記者會指出,根據院版草案,政府每一年將增加129億元預算,其中包含既有領取老農津貼者,以及因排富門檻降低,新增可領取老農津貼者共逾53萬人受惠。
至於調升為1萬元的考量為何,胡忠一說明,朝野立委提出的老農津貼調升版本,金額從8500元至1萬4000元不等,院版是全盤考量政府財政、社福資源衡平性、資源合理分配等,避免排擠其他預算。且根據估計,2030年台灣人口會持續下降,低於2300萬,2070年更會降至1500萬以下,政府也要考慮40年後一般民眾的負擔。(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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