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芝指出,這兩個法案有程序上的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除此之外,此次修法也違背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牴觸憲法第70條,侵害行政院預算編列權,更直接導致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前破產,7年來的年金改革階段性成果功虧一簣,不但造成世代不公,未來的基金虧損恐怕還需由全民負擔。
李慧芝表示,根據總統府咨文,賴清德總統也對兩法案批示表達憂心,由於目前憲法法庭已恢復運作,因此行政院將依循憲政程序,在憲法賦予的權限範圍內,對法案有違憲疑慮之處,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而在憲法法庭作出決定前,行政院會在憲法賦予的行政權範圍下,做出合法合憲的適當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