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高虹安貪污無罪改判6月 她將依法完成復職回到市長崗位|壹蘋新聞網

大逆轉!高虹安貪污無罪改判6月 她將依法完成復職回到市長崗位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沛森/竹市報導】目前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於擔任立委期間涉詐領助理費、加班費,一審認定其與3名辦公室主任、助理詐得12萬餘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高院今天(16日)撤銷原判決,改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女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檢方仍可上訴。
高虹安貪污獲判無罪,登載不實判6月,她將依法完成復職。新竹市府提供
高虹安貪污獲判無罪,登載不實判6月,她將依法完成復職。新竹市府提供

針對今日判決結果,高虹安回應表示:「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我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污不法,對此我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回應。」

另外,高虹安也提到,將依法並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

高院今日宣判,針對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王郁文原判決均撤銷,二審改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分別處高虹安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黃惠玟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王郁文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陳奐宇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陳昱愷無罪部分,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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