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陸委會)20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
在北京不承認中華民國情況下,擔任民選公職人員的陸配等原陸籍人士,實務上無法取得內政部所要求的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明。前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正是由於無法取得證明被內政部要求解職;她後來提起訴願成功。
內政部要求擔任民選公職的陸配等原陸籍人士必須提出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明,由於實務無法達成,這是否構成陸配在台參政權實為死亡狀態?梁文傑回應,「目前來講,我想很可能就是這樣的結果,目前、以目前來講」。
梁文傑指出,有些國家不允許放棄國籍,例如阿根廷。倘若有阿根廷台僑擁有中華民國、阿根廷雙邊身分,擬在台灣從事公職選舉,當選後也會被要求放棄阿根廷國籍;不過由於阿根廷不准許放棄國籍,當事人將沒辦法繼續擔任民選公職。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在中華民國憲法下,大陸地區不是外國,根本沒有國籍法適用問題,規範陸配是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是國籍法,擬將提案修法保障陸配合法參政權。
梁文傑回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賦予陸配參政權利;國籍法第20條則明確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必須在就職日起一年內放棄外國籍、取得證明文件,依據內政部解釋,中華民國國籍以外均為外國籍。
他表示,國籍法處理的是忠誠問題,因為公職人員只能效忠單一國家,立法院對於修正相關法規有各式各樣的意見;不過不管國籍法要怎麼修正,效忠問題必須要處理,維持單一效忠,這是最核心的原則,必須被遵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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