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加重無照駕駛罰則!機車最高罰3萬6、汽車6萬|壹蘋新聞網

立院三讀加重無照駕駛罰則!機車最高罰3萬6、汽車6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28日)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針對機車無照駕駛最高處新台幣3萬6000元,汽車駕駛人最高處6萬元;另外,汽車排氣管不依規定申報異動登記將加倍處罰,由現行1800元增至3600元罰鍰。
立院三讀修正通過,機車無照駕駛最高處新台幣3萬6000元,汽車駕駛人最高處6萬元。示意圖。新竹縣警局提供
立院三讀修正通過,機車無照駕駛最高處新台幣3萬6000元,汽車駕駛人最高處6萬元。示意圖。新竹縣警局提供

據警政署統計,2019年無照駕駛件數達4萬5456件,造成658人死亡、6萬5155人受傷,2023年增加至5萬5492件,造成763人死亡、7萬8885人受傷,整體呈現成長趨勢,也遠高於酒駕致死人數253人。

三讀條文明定,修正後無照駕駛的機車駕駛人可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

另外,針對噪音部分,屬非原型式排氣管不依規定申報異動登記者,按前項罰鍰最高額加倍處罰之,並責令縮短檢驗日為15日,公路監理機關得收取檢驗費用,逾期15日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2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第一款至第五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六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該高音量或發出不合規定音調之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