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偕妻投票 大讚今天陽光普照心情好適合投票
【記者張沛森/竹縣報導】全國性公民投票第21案暨第11屆立法委員(新竹縣第 2 選舉區)林思銘罷免案今天(23日)舉行。林思銘上午偕妻前往投開票所投票表示,今天陽光普照心情好,很適合投票,呼籲所有公民行使公民權踴躍投票。
新竹縣第2選區(竹東、寶山、北埔、峨眉、橫山、五峰、竹北市泰和里等19里)林思銘罷免案,選舉人數為238,499票,同意罷免門檻為5萬9625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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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規定,罷免案通過須同時符合2個條件,圈選「同意罷免」的票數,必須大於圈選「不同意罷免」的票數(無效票及未投票不計入比較基準);同意票數必須達到該選區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以上(計算基準為最新選舉人名冊登記人數)。
另外,不管是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是同意票數不到選舉人數的四分之一,罷免案都不算通過。若有效不同意票數大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少於選舉區人數的25%,人民後續皆不得再對其提出罷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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