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遭重判12年6個月將停職 國民黨回應了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2022年間傳出涉貪案,事後有15人遭檢方列為被告,日前檢方偵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建請法院求處20年有期徒刑,另洗錢罪求處有期徒刑2年6月、併科200萬元罰金。案經2年審理,宜蘭地院今天(31日)下午一審判林姿妙12年半、褫奪公權6年,全案可上訴。對此,國民黨也發聲了
據了解,林姿妙先前被控與多位縣府官員處理民間用地免增土地徵值稅,以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土地作為國民黨總統大選宜蘭競選總部使用;檢方獲悉後於2022年初到縣府、縣長官邸等30處搜索,並約談30多人到案說明。在調查過程中,檢方也發現林姿妙於農會帳戶中有超過7千萬元的異常金流,與其個人收入不相關,因此懷疑林姿妙涉犯《洗錢防制法》的特殊洗錢罪。
國民黨黨中央稍早回應,遺憾司法未能還給林姿妙縣長公道,更擔憂林縣長遭遇停職後,既有縣府政策無法順利推動,影響宜蘭發展。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本黨全力支持林姿妙上訴以捍衛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維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