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嗆「放火燒議場」 恐嚇可關2年!律師:簡直目無法紀|壹蘋新聞網

鄭天財嗆「放火燒議場」 恐嚇可關2年!律師:簡直目無法紀

記者 綜合報導
【江宜潔/綜合報導】國民黨擬於今(20)日立法院會通過《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劃法》等三大爭議法案,而民進黨團為力阻法案通過,多名立委昨(19)日深夜已破窗進入議場集結、佔領主席台,但就在朝野發生衝突期間,藍委鄭天財竟放話要民進黨立委全部進去議場「我就把它燒掉」,引發輿論。律師表示,鄭天財言論已踩到法律紅線、簡直目無法紀,而此威嚇眾人行為已構成《恐嚇罪》,最高可判處二年刑責。
鄭天財開嗆「放火燒議場」畫面曝光。翻攝《登真-邱議瑩》臉書
鄭天財開嗆「放火燒議場」畫面曝光。翻攝《登真-邱議瑩》臉書

律師黃帝穎指出,鄭天財對民進黨立委嗆:「你們全部進去(議場)啦!你們全部進去,我就把它燒掉」,此舉威嚇眾人、簡直目無法紀,而「放火燒掉」之言論也已踩到法律紅線,全各級法院對嗆聲「放火燒掉」依據《恐嚇罪》判刑的案件很多,而他則僅舉其中高院判決書來打臉鄭天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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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律師截取一份判決書內容舉例,根據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上易字第386號,被告嗆「放火燒掉」構成《恐嚇罪》遭判刑定讞,而刑法第305條指出:「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黃帝穎截取一份高院判決打臉鄭天財嗆「放火燒掉」一事。翻攝黃帝穎臉書
黃帝穎截取一份高院判決打臉鄭天財嗆「放火燒掉」一事。翻攝黃帝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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