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菡帶貨賣小物非政治獻金? 律師:若能這樣拗那相關法律何用
【劉育良/綜合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收押,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等人,被爆利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再用「折扣碼」抽佣分潤,金額疑似來自政治獻金。陳智菡駁斥指出,選舉後期的小物販售是商業行為、非政治獻金。律師林智群則認為,如果陳智菡這樣拗都能過關,那《政治獻金法》還有什麼規範效力?
林智群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民眾黨在政治獻金案件中創造了很多似是而非的說法,像是陳智菡說木可公司推出的競選小物,就是純粹的商品販賣行為,並不是政治獻金。林譏諷「他們逃避政治獻金法的手法,可以寫成一本教科書,甚至成立卡提諾政治獻金研究中心。」
林智群指出,根據內政部函文,政治獻金的募款,包括餐會、義賣、演講會等方式,像是柯文哲辦過演唱會,難道大家是因為喜歡他歌聲才去嗎?演唱會收入不算政治獻金嗎?若可以此來躲過《政治獻金法》,那政治人物何必貪污,都用演唱會的名義收錢就好了。
推薦新聞:中油開150萬元年薪「招你去查德」 PTT狂噴:明顯屎缺拿命賭
同樣的道理,林智群表示,難道自己開一家公司,假裝委外賣選舉小物,就可以變成不是政治獻金募款、而是一般行為,不受政治獻金法規定拘束嗎?「如果這樣凹都可以,可以這樣隨便用似是而非的樣態躲過,政治獻金法還有什麼規範效力?」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