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鄭文燦涉貪案同一法官審理! 陳水扁曝「喜歡穿旗袍的那位」|壹蘋新聞網

阿扁、鄭文燦涉貪案同一法官審理! 陳水扁曝「喜歡穿旗袍的那位」

綜合報導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日前涉貪,被裁定交保,被經抗告後,高院發回更裁,最後裁定羈押。前總統陳水扁昨(13日)在臉書上表示,鄭文燦案的高院審判長兼受命法官竟與當年審理陳水扁涉貪案的法官是同一人。
審理陳水扁、鄭文燦涉貪案的法官碰巧都是郭豫珍。取自郭豫珍公開臉書
審理陳水扁、鄭文燦涉貪案的法官碰巧都是郭豫珍。取自郭豫珍公開臉書

陳水扁發文表示,2008年12月17日時涉貪被起訴,當天中午抽籤,由法官郭豫珍負責審理特偵組抗告案,並在傍晚做出撤銷發回決定;而鄭文燦日前也涉貪被裁定交保1200萬元,但被高院審判長兼受命法官發回更裁,而兩起案件的受審法官都是郭豫珍。陳水扁文章還指出,「就是喜歡穿旗袍的那位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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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報》報導,郭豫珍在高院審案將近20年,經手的案件無以數計,而重大案件經常在一、二審間來回,當事人聽聞此事只回應,平常心看待每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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