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起禁發布、轉傳民調! 違者最重罰200萬|壹蘋新聞網

1/3起禁發布、轉傳民調! 違者最重罰200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選戰倒數11天,各式機構頻繁發布選舉民調,中選會提醒,明天(1月3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發布、報導、評論或引述選舉民調資料,若違反將處1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如違反人為政黨、候選人等,罰鍰將加倍至20萬~200萬。
中選會提醒1/3起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或評論選舉民調,圖為主委李進勇。資料照
中選會提醒1/3起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或評論選舉民調,圖為主委李進勇。資料照

中選會今指出,從明天(1月3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反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投票日前10天起禁止發布民調。中選會提供
投票日前10天起禁止發布民調。中選會提供

中選會說明,依修正後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罰則與修法前不同,修法後有區分對象,依對象不同明定罰鍰之上、下限。

中選會再次提醒民眾,不管是民調資料在網路社團討論、公布在社區佈告欄或拿著大聲公沿路廣播等行為都會觸法。請記得投票前10日起,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

壹蘋新聞網-投訴爆料

爆料網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壹蘋娛樂粉專壹蘋新聞網粉專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