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3起禁發布、轉傳民調 違者最重罰200萬|壹蘋新聞網

注意!1/3起禁發布、轉傳民調 違者最重罰200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選戰進入倒數16天,各式機構頻繁發布選舉民調,中選會今表示,已接獲多起違反選罷法的民調檢舉案件,目前正在查處中。中選會提醒,明年1月3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發布、報導、評論或引述選舉民意調查資料,若違反將處1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如違反人是政黨、候選人等,罰鍰將加倍至20萬~200萬。
中選會提醒明年1/3起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或評論選舉民調,圖為主委李進勇。資料照
中選會提醒明年1/3起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或評論選舉民調,圖為主委李進勇。資料照

中選會今天表示,已接獲多起違反兩選罷法的發布民調檢舉案件,因未載明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之規定,均依法進行查處。

投票日前10天起禁止發布民調。
投票日前10天起禁止發布民調。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違反兩選罷法規定發布民調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說明,網路民調或各式民調資訊均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資訊。民眾如任意轉傳未載明上開資訊之民調,也會違反兩選罷法之規定。

中選會提醒,自2024年1月3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反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另,檢警調機關近日已就接受境外勢力指示製造假民調之新聞報導案件偵查中,中選會也呼籲民眾勿任意轉傳不符兩選罷法規定之民調,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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