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文君怒了!回擊郭璽、黃曙光、蔡清祥 撂話「有無洩密司法處理」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馬文君遭海軍前顧問郭璽指控洩漏潛艦國造資料,並稱她參加機密會議「不簽保密協議」、甚至開設「白手套間」,痛批她是「賣國立委」,引發雙方互告,馬文君更發誓,若有做「我切腹」。而國防部長邱國正今則稱「馬是很認真的委員」,並稱一切交由法律界定比較公平。對此,馬文君晚間發文表達「同意」,更一一回應法務部長蔡清祥、潛艦國造專案小組召集人黃曙光和郭璽等人的說法,嗆說「有沒有洩密,交由司法處理」。
馬文君聲明全文:
今早,國防部長邱國正接受媒體訪問時,稱我是:「很認真的委員」、「沒有揣測哪個人洩密或者冤枉,一切交由法來界定,大家比較公平。」我完全同意,有沒有洩密,交由司法調查。
我也要回應法務部長蔡清祥:
潛艦案,高檢署已分案調查,朝「外患罪」偵辦,那就請勿枉勿縱,儘速偵辦。
因為同樣在今天稍早,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公開了一段爆料郭璽先生的錄音檔,內容是他痛批韓國技協「背叛」,巧芯還預告,錄音檔內容非常可議,直指潛艦國造的弊端,會逐次整理揭露。
向大家報告,我早在去年,也接獲相同爆料,而且立即於2022年1月11日,就具名行文法務部調查局,請立案調查,不過至今沒有下文。蔡部長也許貴人多忘事?又或者今年才是總統暨立委選舉年,「芒果乾」要留到適當時機,比較好賣?
我還要回應黃曙光總召集人:
郭璽先生轉述,你透過共同認識的朋友請他「收手」,又說洩密與我無關。但是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不管你影射的立委,是不是我,又或者軍火商,你不去告發,就是瀆職,就是包庇犯罪。
最後回應郭璽先生:
你指控我「賣國到了極點」,但卻不去舉證告發。我知道為什麼,因為你心知肚明,會被反控誣告,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那就不是你匿名在群組亂罵人,拘役50天,易科罰金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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